护理考生体检须知
1、接到体检通知的考生请于2017年6月10日上午7:50携带本人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到肃宁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。如不按时到规定地点进行体检,按自动弃权处理。
2、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;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
3、在体检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,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违者取消体检资格。
4、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等检查,请在体检前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注意饮食,避免剧烈运动。并于受检前12小时禁食、水,保持空腹。
5、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,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;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6、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。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,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。
7、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,建议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、检验项目。
8、考生需自带体检费,由体检医院按体检收费标准收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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